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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林業政策自民國78年已停止砍伐天然林木,高價貴重木材生產已無來源,因此往往有部份民眾逢豪雨或洪水時,趁機冒雨打撈貴重漂流木以獲得不法利益。因山洪沖刷至河道及海岸的漂流木中,常夾雜屬於國家財產之貴重針闊一級木如紅檜、扁柏、肖楠、牛樟、櫸木等等。

國家為規範漂流木之相關清理程序,已制定及訂定相關法律規範;依森林法第15條第5項:「天然災害發生後,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,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,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,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」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也已訂定「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」,規範漂流木各項具體處理程序供各相關行政機關及民眾遵循,以及賦予當地民眾可於縣市政府公告後,依據公告範圍及相關注意事項規範下自由打撈撿拾漂流木之權利。

其中「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」已明文規定:如拾得漂流木上有國有、公有或私有的烙印註記,或屬針闊一級木等足以認定為國有漏未註記之大徑木者,不得撿拾,誤撿拾者應自動歸還。

檢拾漂流木,有法律規範。檢柴是老袓宗就有的行徑,也是現代人稱資源回收,廢物利用。古早人用來生火,當圍籬、椅子-------等。現在興起一股復古風,藝術、裝璜-------

枯木逢春,身價暴漲。檢拾漂流木即可怡情、運動又可為環保儘一份心力,何樂而不為

但要記得帶走你要,不要留下你帶來的

但每逢颱風過後,依然可見吊車吊走珍貴的檜木。可見盜伐依然橫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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